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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否向债权人主张?

2015年8月30日  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http://www.mszwzqls.com/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债务人的抗辩可否向债权人主张?
  根据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文章来源: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律师:周国锋 [四川]

四川齐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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