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3980361374
债务案例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

2018年4月27日  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http://www.mszwzqls.com/
  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
  财务费用是企业筹集资金所发生的费用,它包括两个组成部分:
  (1)利息费用。
  指企业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该数字是扣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这个利息费用不一定都是已经支付的,没有支付但属于本期的利息费都包括在内。但不是所有贷款利息都包括在财务费用里面,如果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资金,其利息就要算到固定资产成本里,这在会计上叫利息资本化。
  (2)汇兑损益。
  指由于汇率变动将外币项目折算为人民币项目而产生的汇兑损失,汇率变动既可能产生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统称汇兑损益,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汇兑损失是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后的差额。
  ①未实现汇兑损益。
  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会计期末编制报表时,要把所有以外币表示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按编表日的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如外币现钞、外币存款、应收外币债权、应付外币债务等。这种折算只是货币计量尺度发生了变化,但外币交易业务并没有实际发生,所发生的汇兑损益也就是没有实现的。
  ②已实现汇兑损益。
  此外,企业的财务费用还包括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财务费用在会计核算中是作为期间费用来核算的,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财务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举例说明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问题
  [例1]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97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0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200000元;经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00000元为税款滞纳罚金,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本例中,甲公司有两项纳税调整因素,一是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二是已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但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税款滞纳金,这两个因素均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纳税调整数=2200000-2000000+100000=30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9700000+300000=20000000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20000000*33%=6600000元
  [例2]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0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1800000元。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超过计税工资时,超出的部分不得作为纳税扣除项目,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低于计税工资时,应按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作为纳税扣除项目,即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低于计税工资的部分不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本例中,甲公司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低于计税工资,不属于纳税调整因素,甲公司又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因此甲公司2007年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即为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10000000*33%=3300000元
  [例3]甲公司2007年度全年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为10200000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2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甲公司本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即在计算纳税所得时可将其扣除。甲公司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0200000--200000=10000000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10000000*33%=3300000元
  [例4]承[例2],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400000元,年末数为500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250000元,年末数为200000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甲公司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如下:
  递延所得税费用=(500000-400000)+(250000-200000)=150000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3300000+150000=3450000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税费 34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3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00


文章来源: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律师:周国锋 [四川]

四川齐协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80361374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mszwzqls.com/news/view.asp?id=912555995334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