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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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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人民法院如何查封?

2018年5月3日  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http://www.mszwzqls.com/
  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执行法院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办理查封登记。
  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已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


文章来源: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律师:周国锋 [四川]

四川齐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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