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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知债权转让的规定

2018年5月30日  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http://www.mszwzqls.com/
关于通知债权转让的规定有那些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时,必须把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通知债务人向第三人(新债权人)履行。否则,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务人可以拒绝第三人(新债权人)要求履行债务的请求,新债权人也无权主张债权。由此可见,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千万不能忽视。


文章来源: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律师:周国锋 [四川]

四川齐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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