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分析,管财务的人都被带走了,估计还是与当年广之旅股权转让有关系。不过,昨日广之旅和岭南集团的态度都是:不回应。
若查实广之旅工会股权转让过程有问题的话,将牵涉到整个股权交易是否合法。而这显然不是广之旅前董事长郑烘和易网通ceo吴植辉所愿意看到的结果。
财务“二杨”传被带走
易网通媒介经理告诉记者,自今年8月20日左右,公司财务总监杨筱萍已没到公司上班,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另外,公司财务经理杨雪也在同期“消失”在公众视野。而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持有广之旅4.36%股权的通旅商贸的法人正是杨雪。
财务部一直被视为公司的心脏,如果掌控着财务的人被带走也就意味着易网通和广之旅之间肯定发生了一些事情。据知情人士分析,实际上焦点也就对准了2006年之后广之旅工会的股权转让是否有违规操作。下一页>>发表评论打印进入博客进入论坛推荐给朋友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