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3980361374
管理转让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云南沃森生物IPO:实际控制人缺位存隐忧?债权转让程序

2015年11月26日  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http://www.mszwzqls.com/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创业板发审委已于9月13日召开会议,审核通过了云南沃森生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ipo)。沃森生物本次计划发行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亿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向五个项目,即疫苗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冻干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产业化示范工程等,总投资4.15亿元。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用疫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生物制药企业。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沃森生物是一家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公司,上市后将存在公司控制权被争夺的隐忧。此外,沃森生物还存在依赖单一产品、应收账款快速增长、业绩增长放缓、自产疫苗产品质量等诸多风险。
沃森生物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云南沃森生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月16日
法人代表李云春注册资本7,500万元
发行股数2,500万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08元/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00万股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物制剂的研究与开发;生物项目的引进、合作与开发;生物技术相关项目的技术服务研究与开发。
沃森生物实际控制人缺位?
沃森生物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也较为分散。
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
疫苗研发中心扩建项目11,034.20
冻干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产业化示范工程等——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二期工程扩建项目14,868.00
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9,500.95
信息化建设项目2,015.00
营销网络扩建和品牌建设项目4,100.00
合计41,518.15
无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沃森生物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公司共有22名股东,除了三名法人股东外,其余皆为自然人股东。且自然人股东中又多为公司高管。沃森生物前身为沃森生物有限,2009年6月才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而沃森生物有限是由创始人李云春持股的润生药业、创始人陈尔佳持股的伯沃特生物以及云南盟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共同出资创立,成立之初注册资本仅126万元。
沃森生物股权结构图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云春,持有1,504.58万股,持股比例20.06%,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公司董事刘俊辉则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1,139.06万股,占股权比例15.19%;
同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尔佳、刘红岩,分别持有823.15万股、696.62万股,占股权比例分别为10.98%、9.29%。三名法人股东玉溪地产、红塔创投、长安创投,持股比例分别为12.70%、10%、5%.。其余15名自然人股东持股16.78%。
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将进一步稀释,因此无任一股东可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通过投资关系对公司形成实际控制。而沃森生物主要股东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这意味着沃森生物存在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产品单一,依赖hib疫苗
沃森生物的申报稿显示,公司主要从事疫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尽管成立已有9年的时间,但目前公司自主研发并在销售的产品仅有两个,即hib、冻干a、c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自产疫苗hib于2007年9月才开始上市销售,而冻干a、c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是去年9月才开始上市的,目前销售收入占比不大。
在此之前,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代理销售甲肝及乙肝疫苗,2009年6月,沃森生物将从事疫苗产品代理销售的沃森上成100%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后,公司在售疫苗产品仅有自产疫苗hib及冻干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2个,均属于细菌性疫苗。
2007年至2009年、2010上半年,hib销售收入占自产疫苗产品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100%、100%、82.76%、81.23%,也就是说2007年至今,公司主要依赖着hib的销售收入。
在处理掉代理销售业务后,沃森生物对hib产品的依赖程度进一步加大,且这种状态仍会持续一段时间,直到公司有新的产品上市可能改变这种格局。
沃森生物:公司受疫苗产品自身风险所困?
疫苗产品质量风险
申报稿显示,由于疫苗产品质量直接关系人们生命健康与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对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储运、接种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
公司虽然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制定了相应的疫苗生产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体系,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科学组织疫苗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确保每批出厂的疫苗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
沃森生物自产疫苗销售退回金额(单位:万元)
沃森生物疫苗产品销售收入构成示意图
但是,疫苗的品质和使用效果除须规范生产和检验环节外,还与储藏运输和使用过程的规范密切相关。
申报稿称,疫苗产品因生产工艺复杂、储藏运输条件要求高、接种使用专业性强,其中任一环节把关不严均有可能导致产品质量或接种事故等方面的风险。从而,给接种人群带来生命安全的隐患。
疫苗产品研发风险
从申报稿可知,疫苗产品研发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生产许可申请三个阶段。临床前研究通常需要2-5年或更长时间。临床试验申请到获得临床批件通常需要将近一年。临床研究,需1-2年的时间。新药生产批件申请,整个过程通常需要将近一年时间。因此每个疫苗的研发周期通常需5-10年,并需向国家相关机构提出两次申请,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
从研发投入方面看,疫苗研发需要在洁净实验室实施,实验室投资较大;研发过程中需耗费大量研发物料,委托临床研究机构实施临床研究需支付数百万以上的临床研究费用,因此疫苗研发需大量资金投入。
申报稿提示,尽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遵循以市场为导向原则,实施“产品升级换代”和“填补国内空白”的疫苗研发战略,并取得了较好的研发成果,但是仍然面临较大的难以不断研发出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疫苗产品的风险。
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风险
申报稿显示,疫苗是一种直接进入人体的预防性生物制品,由于被接种者身体素质存在个体性差异,并且受接种时机选择等因素影响,部分被接种者可能在接种疫苗后出现局部或者全身接种异常反应。
一旦被接种者在接种疫苗后出现较严重的接种异常反应后果,均可能将所有原因归结于疫苗质量问题。在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由事件本身带来的负面社会舆论将给公司疫苗销售带来较大影响。
申报稿称,尽管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进行疫苗研发、生产和销售,十分注重产品质量安全,且自公司成立至今未出现过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不良反应事件,但是公司仍然面临接种异常反应个案对正常生产经营影响的风险。
沃森生物:财务与政策风险分析
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申报稿显示,疫苗产品销售客户主要为疫苗产品经销商、代理商及各地疾控中心。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逐年快速增长。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及应收账款增加额与当期营业收入比(单位:万元)
项目2010-6-302009-12-312008-12-312007-12-31
应收账款12,396.889,179.107,966.924,076.97
应收账款净额较上期末增加额3,217.781,212.183,889.953,274.40
应收账款增加额与本期营收比25.41%5.07%21.13%25.31%
申报稿表示,公司未发生重大货款未收回的情形,但未来仍面临应收账款不能如期收回的风险。
沃森生物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示意图
沃森生物负债情况(单位:万元)
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申报稿显示,2007年度公司之子公司玉溪沃森免征企业所得税,系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有关规定,享受“新办非公有制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鉴于该等税收优惠系依据云南省地方性政策,故玉溪沃森200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的风险。
申报稿称,玉溪沃森亦正积极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但是若不能及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批复,公司将面临因玉溪沃森企业所得税税率上升给经营业绩带来影响的风险。
经营业绩不能持续快速增长风险
申报稿显示,2007年至2009年、2010上半年,沃森生物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计算的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2.05%、35.28%、43.70%、24.46%,维持较高水平。随着2007年9月、2009年9月自产疫苗hib及冻干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相继上市销售,市场营销渠道拓展、产品竞争力显现,公司经营业绩保持较快增长。
2007年至200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936.15万元、18,406.19万元、23,912.97万元,净利润742.46万元、3,470.00万元、7,633.14万元,均呈快速增长趋势;2010年上半年实现疫苗产品销售收入12,661.44万元、净利润5,656.19万元,分别较2009年同期增长80.39%、70.25%。
沃森生物主要财务数据指标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10-6-302009-12-312008-12-312007-12-31
资产合计61,914.0338,612.0430,189.8321,751.55
负债合计38,789.0721,143.2620,354.1919,985.91
所有者权益23,124.9617,468.779,835.641,765.64
营业收入12,661.4420,057.828,410.792,484.21
营业利润6,244.359,336.673,197.4161.51
利润总额6,748.389,839.934,018.03451.58
净利润5,656.198,094.393,291.22624.1
财务指标2010-6-302009-12-312008-12-312007-12-31
流动比率1.112.250.890.56
速动比率0.972.030.80.51
存货周转天数(天)523.76231.02131.2731.31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154.52131.95121.4268.38
总资产周转天数(天)714.56517.89507.95414.44
净资产收益率24.46%43.70%35.28%42.05%
每股收益(元/股)0.751.020.771.11
申报稿明确表示,如市场发生不可预知变化,公司仍将面临未来经营业绩不能持续快速增长的风险。(综合投资快报等文章)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文章来源: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律师:周国锋 [四川]

四川齐协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80361374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mszwzqls.com/news/view.asp?id=834937710989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