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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湖刺绣版权许可交易平台运行良好债权债务概括转让

2017年3月16日  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http://www.mszwzqls.com/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记者从正在进行的中国刺绣文化艺术节上获悉,20天来,镇湖刺绣版权交易平台已购买了200多件作品版权使用权,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一批苏州书画家、摄影家远赴新疆、西藏等地采风、写生作品,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供给绣娘们使用,镇湖刺绣正在逐步形成一个“良性使用版权”的发展态势。
在9月28日的第三届中国刺绣文化艺术节开幕式上,镇湖刺绣版权交易平台正式开通,为镇湖8000绣娘放心使用刺绣原创作品带来了福音。据了解,该平台是通过资源整合,解决绣娘刺绣作品的原稿来源问题,维护绣娘刺绣作品的版权,促进苏州刺绣产业的发展。
目前,平台建立了三个数据库:一是已过保护期的美术作品库,该库中的作品可为绣娘免费下载使用;二是集体购买获得美术、摄影奖的作品库,该库作品绣娘只需与镇湖知识产权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后,支付少量费用即可获得刺绣使用权;三是无授权优秀作品库,该库通过会员注册登记自己的真实信息和供需情况,为作品著作权所有人提供作品版权登记和展示,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完成绣娘与原创者的版权交易。
目前,交易平台已通过会员注册方式实现网上作品版权许可交易。刺绣名人姚建萍、王丽华,摄影家袁振栋等都在平台上注册成会员,为将来进一步购买、转让作品版权做好了准备。
此外,目前该交易平台已与中国美术家协会苏州胥口展览中心艺术总监胡一龙、当代美术家王新陵等书画家、摄影家签订协议,购买了200多件作品使用权,提供给注册绣娘使用。该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书画家、摄影家说,只要有利于苏绣发展,他们非常愿意将原作提供给绣娘再创作。镇湖方面将通过平台建设,不断拓宽平台的许可交易面,真正将镇湖刺绣做强做大,走出苏州,走向世界。”(周建越)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标签:推荐办公室]

文章来源: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律师:周国锋 [四川]

四川齐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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